【國民黨鹿谷鄉黨部】免費借用鄉有地後申購

  • 南投縣鹿谷鄉黨部、鹿谷鄉民眾服務社位置

      國民黨南投縣鹿谷鄉黨部設址鹿谷鄉中正路二段82號(地段號:彰雅段954、955、957地號,土地使用分區:行政區),近當地警察局、農會、鄉民代表會及鄉公所,位處鹿谷鄉的中心地帶。

  • 長期借用鄉有土地未曾支付費用

      本案土地原由鹿谷鄉衛生所使用,但1976年衛生所搬到其他地方。

      1979年,鹿谷鄉民眾服務社向鹿谷鄉公所表明要在本處興建新辦公廳舍,要求提供土地使用權同意書,之後鹿谷鄉公所及鹿谷鄉鄉民代表會都同意,於是,隔年(1980)國民黨順利取得建物建造執照,同年底完成興建並取得使用執照。此後,鹿谷鄉民眾服務社就持續「借用」鄉有土地,且未曾支付租金或補償金。

  • 鹿谷鄉農會先贈送土地再向鄉公所買鄰接土地

      1984年,鹿谷鄉農會先將35平方公尺的土地送給國民黨,有關贈送的原因及辦理過程,農會表示相關資料佚失,無從得知。

      國民黨取得農會的土地後,再於1988年申請購買已無償借用10年的鹿谷鄉有土地。相關文件登載,本地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屬「行政區」,台灣省政府表示:「民眾服務社(分社)之設立係已『推行民眾服務、改善民眾生活、增進社會福利、促進地方建設』為宗旨,應可視為公益性社團,准其於『行政區』使用。」於是,鹿谷鄉公所將土地讓售給國民黨,出售價格經協議後,為當期公告土地現值加一成。

      然而,依照當時規定,1970年前有使用公有土地的事實,才可以申請讓售。由上述情形可知,鹿谷鄉民眾服務社1979年才遷到現址,也就是沒有在1970年以前使用此鄉有地。

  • 目前土地仍在國民黨名下

      目前,土地仍為國民黨所有,房屋外牆除「國民黨鹿谷鄉黨部」招牌外,也掛著「鹿谷鄉民眾服務社」、「國民黨南投縣鹿谷鄉青年工作會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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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國民黨與民眾服務社什麼關係?請參考以下連結:

「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」調查報告  https://www.cipas.gov.tw/gazettes/1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