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國民黨台東縣黨部】農會土地免費奉上
- 國民黨台東縣黨部地點
本地位於台東縣台東市博愛路430號(地段號:台東段570-2、570-26地號土地),鄰近台東市正氣路觀光夜市。早期作介壽堂使用,台東市民眾服務社也在裡面辦公,現為國民黨台東縣黨部。
- 台東縣農會「無償贈與」土地給台東市民眾服務社
本案房地原為「台東縣農會」所有(面積4,123平方公尺),1961年間「出借」民眾服務社臺東支社使用,實質上也是國民黨從事台東縣黨務的所在地。
然而,台東市民眾服務社使用期間並未支付費用,但地主台東縣農會卻必須支付各項稅捐。1970年間,農會表示為減輕自身財務負擔,所以將土地贈與現使用人台東市民眾服務社。
- 國民黨享受權利卻不想負擔土地增值稅
雖然1970年台東縣農會已決議將土地贈與台東市民眾服務社,但是不知什麼原因,土地所有權並沒有實質移轉,但實際上國民黨還是繼續使用農會的土地,一直到1985年去函要求台東縣農會才開始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。
依照相關規定,贈與土地時,受贈人應該要負擔土地增值稅,也就是說,本案的土地增值稅應由國民黨繳交。可是,國民黨1985年時卻要求台東縣農會支付土地增值稅6,090,881元!幾經協調後,國民黨終表示會配合繳納稅捐。
- 台東縣農會只拿回部分土地,並且還要支付土地增值稅
2000年政黨輪替後開始處理黨產問題,於是2004年台東縣農會與國民黨協商土地歸還事宜。國民黨表示,1985年接受贈與時有繳交土地增值稅,所以回贈土地必須扣除這部分的成本,折算後還給台東縣農會2,993平方公尺。因此,目前國民黨早期無償取得的土地仍有1,130平方公尺沒有歸還台東縣農會(現台東市台東段570-26地號)。台東縣農會接受贈與後,另需繳付土地增值稅13,398,352元。
目前國民黨留存土地作為台東縣黨部使用(門牌號碼博愛路430號),值得注意的是,2008年曾將土地賣給黨營事業光華投資公司,2010年國民黨又自行買回。另台東縣農會取回土地後,已自行興建房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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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國民黨與民眾服務社什麼關係?請參考以下連結:
「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」調查報告 https://www.cipas.gov.tw/gazettes/1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