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國民黨澎湖縣黨部】先占後租、租後申購
- 國民黨澎湖縣黨部地點
國民黨澎湖縣黨部設址於澎湖縣馬公市信義路4號(地段號:馬公段1723、1724、1724-1地號) ,位處澎湖縣的市政中心,緊鄰街廓就是澎湖縣政府所在。
- 占用澎湖縣有地後承租,之後再申請購買
本案土地原為澎湖縣有,1959年國民黨占用本地興建宿舍,到1971年才跟澎湖縣政府訂定借用契約,可是從1976年起沒有再續約。至1988年國民黨申請讓售土地,澎湖縣政府認為直接出售有疑慮,於是將案件報到台灣省政府。而台灣省政府回復,因房屋占用起始時間符合當時相關規定,故可以直接由國民黨以讓售方式取得土地。因此,國民黨買得369平方公尺的澎湖縣有土地。
除上述提及的宿舍以外,1971年時國民黨又在鄰接澎湖縣有土地蓋了一棟二層樓辦公廳,直到2013年再以承租人身分申請購買縣有地,此時又再買入567平方公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