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雲林縣東勢鄉民眾服務社】先占後買、不符資格還是買到地
雲林縣東勢鄉民眾服務社位於東勢鄉東榮路29巷19號(地段號:東北段1162、1163、1131-8,土地使用分區:機關用地),緊鄰東勢鄉圖書館。根據街景圖,這邊同時也是國民黨雲林縣第五區黨部。
雲林縣東勢鄉東北段1162、1163地號土地(面積共309平方公尺)原本是國有土地,國民黨1981年開始占用,興建自己用的東勢鄉民眾服務社。
1981年國民黨向當時財政部國產局申請買入土地,根據當時國有財產法規定,1970年前持續實際使用土地才有承購資格。換句話說,1970年3月以前就有使用國有土地的事實,才可以依法申請承租,再依規定申請購買。 國產局審查發現此承購案件有問題,於是陳報行政院:「…國民黨雲林縣東勢鄉民眾服務分社建築辦公廳舍使用,因無法檢具民國59年3月以前之房屋建築時間文件,不合一般租購規定,惟該地已經建屋使用,且該分社以服務民眾……,情形特殊,不宜標售,擬請准依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第54條第3項規定專案讓售。」嗣後,行政院回復核准照辦!因此,國產局根據行政院地核准,將此二筆國有地讓售國民黨。 簡言之,國民黨原不符合購地的法定條件,但經行政院專案核准後,還是順利地買到國有地,並於1983年登記為土地所有權人。
國民黨買入上述二筆國有地後,1990年黨營事業啟聖公司再向東勢鄉公所買入鄰接的鄉有土地(東北段1131-8地號)。
國民黨順利收購東勢鄉民眾服務社坐落所有基地後,1986年分割出部分土地,2008年把大部分土地(面積合計563平方公尺)賣給黨營事業裕台開發實業,只留下12平方公尺自己繼續持有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★國民黨與民眾服務社什麼關係?請參考以下連結: 「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」調查報告 https://www.cipas.gov.tw/gazettes/149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