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舊古亭區民眾服務社】免費借用市有地後申購

  • 台北市巷弄間的黨產

    舊古亭區民眾服務社位於台北市中正區廈門街98、100、100-1號(河堤段五小段572地號土地),土地原為台北市所有,地上原有二棟木造房屋。國民黨買到土地後,興建現有三棟五層樓住宅大廈。

  • 公有地用不夠還占用民地

    1976年以前,國民黨的古亭區民眾服務社就無償使用本處台北市有房地,甚至還占用鄰近私有土地(同地段564、573地號土地)!1976年間國民黨為了蓋新屋,所以才向台北市申請購買本地。然而,只買市有土地無法建屋,還需要合併毗鄰私有土地才能建築。從地籍資料來看,國民黨沒有買到私有地,但在該地上設定抵押權,另外取得土地使用權同意書,故得以興建房屋。

      簡言之,國民黨因為長期使用而得以購買公有地,鄰接的私有土地買不到,就以要求出具使用權證明與設定抵押的方式整合。基地整併完成後就開始建造,1979年間房屋建築完成。房興建完竣後,國民黨自己拿到2戶,其餘房屋所有權也沒有任何一處屬私有地地主,造成房地產權分離的情形。

      舊古亭區民眾服務社使用公私有土地之情形,參下圖:

  • 國民黨將不屬於自己的土地賣給台北市

    房屋興建完成後,國民黨向古亭區公所表示(註:古亭區於1990年併入中正區),願以購入金額讓售100-1號3樓房屋及附屬基地,作為里民服務中心,買賣契約的為:564、572、573地號土地與廈門街100-1號3樓建物,但是實際上,國民黨只有572地號土地之所有權。古亭區公所付款完成後,國民黨只完成房屋過戶,土地所有權並未移轉。因而,當時台北市只取得房屋產權。

    1998年,財政部要求全國各級機關徹查逾15年未完成土地移轉登記的案件,本件符合相關標準,所以中正區公所啟動與國民黨之協商,以取回土地所有權。經一連串的調查與討論,由於國民黨僅持有572地號土地之所有權,餘二筆土地之地主長期居住國外難尋,最終決議:國民黨持有土地,以「贈與」方式移轉房屋對應持分予台北市。其他二筆土地因找不到地主,故至今未能處理。

  • 目前場館由文化局提供藝術創作者使用

    台北市中正區廈門街100-1號3樓目前由台北市文化局管理,提供場地給表演藝術團體等使用。

    另外,廈門街98、100號2樓原本也是國民黨財產,2008年賣給黨營事業光華投資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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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國民黨與民眾服務社什麼關係?請參考以下連結:

「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」調查報告

https://www.cipas.gov.tw/gazettes/1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