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高雄市小港區民眾服務社】讓售取得台糖公司土地

  • 高雄市小港區民眾服務社位置

    高雄市小港區民眾服務社位於小港一街20號 (地段號:港和段二小段205地號,土地使用分區:機關用地),一旁為小港衛生所。

    房屋上除「小港區民眾服務社」外,同時掛著「臨海工業區民眾服務社」的招牌。

  • 民眾服務社非所有權人卻得使用公有房地

    本件土地原所有權人為台糖公司,原放租給小港區公所使用,1969年終止租約改收使用費。地上原有一棟約20坪日式房屋,作為「中山堂」,產權屬高雄市,但自1953年起即「撥交」小港區民眾服務社使用。也就是說,小港區民眾服務社沒有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權,卻是房地的實際使用者。

    約1961年,小港區民眾服務社在一旁,另外興建一棟房屋(約20坪)及車棚。

  • 國民黨讓售購得公有房地

    1980年,國民黨高雄市黨部表示想承購本案土地,希望有關單位能予大力協助,於是召開申購土地的協調會議。會議地點在小港區民眾服務社會議室,與會人員有小港區長、台糖小港糖廠代表人員、小港區民眾服務社主任、國民黨高雄市黨部秘書、高雄市政府財政局代表人員。

    協調會後決議,就原小港區公所使用租使用台糖土地,該公所同意無條件讓與國民黨高雄市黨部向台糖公司購買。另外,小港糖廠也同意將土地讓售予國民黨高雄市黨部,但須先報奉台糖總公司核准。

    台糖總公司董事會審查同意後,報請經濟部備查,但該部表示:「…出售予高雄市黨部部分是否與規定相符請貴公司再行研議…」嗣後,台糖公司說明地上物產權及使用情形,再次報部備查。經相關程序後,1982年2月「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」登記為土地所有權人。

    至於原地上日式房屋,資料顯示,小港區公所已報請高雄市政府同意讓售予國民黨。之後國民黨將該日式房屋拆除,1976年時,另外興建現地上房屋。

  • 國民黨將房地賣給黨營事業公司

    2008年,國民黨將房地賣給黨營事業裕台開發公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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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國民黨與民眾服務社什麼關係?請參考以下連結:

「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」調查報告

https://www.cipas.gov.tw/gazettes/1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