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婦聯會美齡樓】(國民黨婦女之家舊址) 公款買地、餘款免還
- 婦聯會美齡樓(原婦女之家)位置
婦聯會美齡樓位於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19號(成功段二小段95地號,第三種住宅區),近捷運善導寺站3號出口及成功高中。
早期國民黨婦女工作會(下稱”婦工會”)買得房地作為「婦女之家」使用,1999年賣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,2005年現建物興建完竣,現為「婦聯會美齡樓」。
- 向國防部買房覺得不夠用又要求借用隔壁房屋
1956年婦工會為籌建婦女之家,經該會指導蔣夫人核准,向國防部裝甲司令部價購房屋(青島東路9號),並得一併使用坐落基地。1968年,婦工會表示服務工作範圍日益擴展,原有房屋不敷應用,復奉指導長指示「應設法擴充」,因而,要求國防部再將隔壁青島東路7號房地無償借予使用。也就是說,婦工會先跟國防部買一棟房子,用了一陣子後覺得空間不夠,於是再向國防部借用隔壁的房地,且不用付錢。
- 婦工會獲得國防部補助購買房地,且蔣經國批示多餘款項不必繳回
1966年國防部曾通知婦工會購買房地,但當時並未完成買賣。然而本地屬專案之一,需在1968年6月前處理完成,於是再次詢問婦女之家要不要買,她們仍認為:「價值過鉅,無力籌款承購,但要求如仍准照55年間通知價格7折讓售,可籌款承購。」
為此處房地出售,財政部曾邀集相關單位研商處理方式。然而,婦女之家再次表示太貴無法購買,同時卻要求國防部繼續無償借用房地。國防部原已同意現狀借用,但同年6月婦工會又跟財政部國產局申請購買。8月時,國防部物力司內部討論:「聞中央黨部前曾商請本部在營產處理價款內,撥出五百餘萬元,補助婦工會購買是項房產,以便擴大對軍中服務該案,正由主計局研辦中,本房地按公告現值讓售,其收支僅屬轉帳辦理似可同意。另主計局會稿已撥款550萬元,經協調該局除支付本案505萬餘元外,餘款由該局去款索回。」公文往上呈閱後,當時的國防部部長蔣經國批示:「從速照辦,餘款不必索回。」
簡言之,原本婦工會認為房地售價太貴不想買,只想要繼續無償借用,但國民黨中央黨部商請國防部補助價購,甚至國防部蔣經國部長還主動說,多給的補助不用繳回給國家!由此也可一窺當年雖行憲已久,但公帑使用依舊黨政不分的國庫管理問題。
- 不符合資格仍可買到國有房地
然而,根據當時規定,此處國有房地要賣原則應公開標售,也就是不能只讓特定人買,可是案件報到行政院會議後,就決議專案讓售房地給婦工會了。
經核定,本案房地讓售價格為505萬5,026元,財政部國產局另要求繳付自49年12月起至57年12月止使用損失費新台幣38萬8,823元,合計544萬3,849元。而如前所述,國防部補助國民黨婦工會共550萬元,且國防部蔣經國部長批示餘款不必索回,餘款部分,共計5萬6,151元。
獲發產權移轉證明書後,國民黨1969年取得合計1,367平方公尺國有土地。
- 透過廢止計畫道路方式再取得鄰接國有地
1982年6月,國民黨婦工會欲再買入鄰接國防部陸軍總部經管之國有土地(面積289平方公尺),於是召集國防部、警備總部、財政部國產局以及國民黨中央財務委員會,在婦女之家開會討論如何順利買地,會議主持人為國民黨婦工會主委錢劍秋。
事實上,這筆地是都市計畫的計畫道路,但長期由婦女之家圍牆內房屋及庭院使用。會議中婦工會錢劍秋主委說,國防部已經同意「由婦工會洽妥廢除都市計畫巷道」,之後再辦理土地讓售事宜,而廢止計畫道路案件也陸續經台北市政府及內政部核准。
至同年12月,國防部再次表示本地軍方無須公用,所以將土地移交給國產局辦理專案讓售。
- 國民黨以6億元把地賣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
1999年,國民黨將此處土地賣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(為婦聯會相關團體),買賣價金共計6億元。該基金會取得土地後,於2005年完工興建9層樓建物,即婦聯會美齡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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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相關史料:
國防部出款,婦工會特權買地,蔣經國批示:「餘款不必索回」(1968.8.12) https://www.cipas.gov.tw/stories/157